一、增值税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销售货物以及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1、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除下列第2项、第3项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
(6)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7)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货物
(8)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3、纳税人免税范围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5)饲料产品、农膜、化肥、农机的整机;
(6)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
(7)其他免税项目。
4、一般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5、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
税 率 |
一、交通运输业 |
3% |
二、建筑业 |
3% |
三、金融保险业 |
5% |
四、邮电通信业 |
3% |
五、文化体育业 |
3% |
六、娱乐业 |
5%-20% |
七、服务业 |
5% |
八、转让无形资产 |
5% |
九、销售不动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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