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注意的问题
 

R图片新闻

R推荐新闻

RGOOGLE全球搜索

新闻 - 会计培训 - 新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注意的问题
新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注意的问题
 
会计培训  加入时间:2010/4/19 17:57:25  admin   点击:2357

一、目前国家对于新办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一般采取辅导期的形式进行监督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在这6个月里,企业应该完成一定数额的销售收入和上交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金,具体要求一般掌握在6个月内企业要至少完成40万元-60万元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金比例不得少于1%(上交增值税金与销售收入的比值)。如完成不了,税务部门一般会采取延长企业辅导期3个月至半年的方式再行观察,如还完不成的话,有可能就要被取缔一般纳税人资格了。

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获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采取上月认证次月抵扣的方式,因此,新办的企业会计和老板一定要切实注意此规定,以免造成盲目的预交增值税金情形发生。

三、辅导期企业一般纳税人税务部门一般审批的增值税发票数额在10-25份内,最多25份,最大开票限额为一万元。企业审批的发票数量不够用,允许按照前面开具的发票去税销售额的3%预交增值税金(该预交税金可以递减以后应缴增值税金)。增值税发票可以在一个月内无限制预交税金后购买。但有种特殊情况应引起会计和老板注意:当上月核定的发票数量未使用完时。次月应按上月开出的发票量购买剩余的核定量,再需购买时还必须按剩余量的发票销售额按3%预交税金后再购买当月核定的发票数量。

四、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辅导期期间的6个月内完成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缴纳增值税金比例在1%以上的情况下,转正后办理增值税发票增版的可能性会增大,一般很难在短时期内增版。

五、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转正的提交申请时间,济南市各个区不很一样,一般天桥区税务局要求在到期前的一个月初就要提交申请,其他区为到期后的次月初提交,也请会计和老板引起注意,以免为此耽搁。

上一条:会计核算办法
下一条: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书

没有相关信息

 发表,查看评论(0) 打印本页 搜索相关信息
服务项目:工商注册,工商年检,会计服务,代理记账,报税 联系电话:15966322557
济南卓越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福拓科技技术支持 鲁ICP备10027630号 Email:857336245@qq.com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八路崇德街11-204室(济南中学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