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国家和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健全本单位发票管理制度,辅导、培训、监督本单位职工正确使用发票。
2、建立发票帐薄及领用登记,指定专人负责发票领、用、存、缴等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各类发票报表和配合税务局做好发票协查工作。
3、严格遵守专用发票领用登记, 交验存根,换供新票制度。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专人填开,保险柜存放。确保发票安全。
4、交验的发票存根,必须按规定填制封面,加盖公章,相关人员签字。按票号顺序装订,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审核购票。
5、如实提供各类章证及发票管理资料,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发票违章,及时报告税务机关,争取从轻处理。
6、调整更换发票主管人时,必须先向税务机关报告,由负责人监督各类发票的移交手续。完整保存各类发票管理资料。
7、必须严格执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开票规程进行开票工作。
8、严禁工作人员借用工作之便盗用、虚开、伪造并以本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以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9、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渎职造成公司专用发票丢失、毁损乃至被盗,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和损失额大小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10、发现有违反第3款制度情况,虽未造成损失损害,公司也将对财务负责人和发票保管人员、开票人员处以50-500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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