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什么是验资证明
Ø 出资应注意事项
Ø 内资企业设立验资业务介绍及所需资料
Ø 内资企业变更验资业务介绍及所需资料
◇什么是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即“验资报告”。依照《公司法》规定,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因此,验资证明(报告)是证明股东出资、明确相关各方责任的书面文件,也是企业申请设立以及增资、减资变更的必备要件。现实证明,验资证明(报告)在很多场合都是必须的,如单位车辆过户等,因此特别提醒各出资者注意保管好验资证明(报告)。
◇出资注意事项
(1)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开立银行验资临时账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进账单“款项来源”处或备注处注明“投资款”;
·“收款人”出填写新公司的名称,即公司名称预核通知书的名称
·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出资金额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进账单中的“缴款人”必须是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出资人本人;
·各股东合计缴纳现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总注册资本金的30%;
(2)以实物、无形资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用于投资的实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必需为投资人,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因此,以汽车、房屋等有权属证书的资产出资时,应先办理产权的过户手续。
·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应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3)分期出资应注意事项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般公司为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4)一人有限公司应注意事项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内资企业设立验资业务介绍及所需资料
1、相关程序简述
(1)一般的内资工商企业,首先要到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的预核准并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然后凭工商局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身份证、私人印章等到银行开设验资专户并把注册资金存入该专户中,实物或无形资产出具的则应到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然后才能办理验资报告业务。
(2)学校、幼儿园、医院、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非工商企业,首先要取得相关管理部门(如教育局、卫生局、司法局等)的批准成立的文件,然后再到银行开设验资专户并把注册资金存入该专户中,然后才能办理验资报告业务。
2、验资报告出具所需时间,如客户提供资料齐全,我们可在3个小时左右出具验资报告。
3、所需提供的资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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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料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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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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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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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申请报告书及主管机构批准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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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医院、学校等非工商企业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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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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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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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商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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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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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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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出资人制作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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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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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者(如为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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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股东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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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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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者(如为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会计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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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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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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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缴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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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出资人存钱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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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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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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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进帐单由(出资人存钱(或划款)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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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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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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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开户的银行打印开具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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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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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询证函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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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们事务所开具,开户银行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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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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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业务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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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们事务所出具,事务所、出资人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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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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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业务客户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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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们事务所出具,出资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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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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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地证明(房屋租赁协议)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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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为实物、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增加以下资料(说明:现金出资不应少于注册资本的3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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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和实物购买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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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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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由出资人移交给企业的移交验收手续和存放地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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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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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证明书、专利登记簿、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证、土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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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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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成果的认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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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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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出资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和作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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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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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各方对其价值的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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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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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者对其出资资产的权属及未设定担保的事项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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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资企业变更资本验资业务介绍及所需资料
1、相关说明:变更资本包括:增资、减资以及分期出资的非首次出资。其中分期出资的首次出资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得少于人民币3万元,分次出资的应在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全部出资到位。
2、验资报告出具所需时间,如客户提供资料齐全(详见第3条所述),我们可在2个小时内出具验资报告。
3、所需提供的资料
(1) 增资、减资均需提供的资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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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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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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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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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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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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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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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的变更注册资本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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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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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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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及变更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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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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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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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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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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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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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各次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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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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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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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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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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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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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股权转让的协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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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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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需另外提供的资料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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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进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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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货币增资,由开户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进帐单由(出资人存钱(或转款)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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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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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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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货币增资,由开户的银行开具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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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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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询证函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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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货币增资,由事务所开具,开户银行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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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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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业务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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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务所出具,企业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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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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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业务客户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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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务所出具,企业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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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无形资产增资的,应补充资料与设立验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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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资需另外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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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减资有关的公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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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适用于企业减资,其中报纸公告期不短于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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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资(减资)的会计处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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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单位制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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