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交资料较以往减少了许多,注册资本八十一万以上的,取消了辅导期,有辅导期的最低减少为三个月,具体由各区局根据情况区别执行。
办理一般纳税人需提报的资料
一、 达到标准的纳税人
一、首先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1、经营地址范围 、经营方式 2、财务管理及财务状况 3、发票保全措施 4、声明所提供发票真实有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三份
二、其他纳税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三份
(2)、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③、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帐协议及其复印件;
④、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纳税人应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料传递单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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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三份□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帐协议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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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管理人员)意见:经核对,资料齐全,已收讫。
接收人(管理人员)签字:
接 收 时 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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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件一式两份,受理人员、接收人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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